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和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14年修订)》有关规定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红十字总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8—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,对符合表彰条件的单位、个人、省(市)和部队情况进行统计,其中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,宝鸡市中心血站已启动预申报工作。
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条件
根据要求,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,其中包括:
(1)金奖(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)
(2)银奖(无偿献血30次及以上,少于40次)
(3)铜奖(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,少于30次)
注意:
1、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;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,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;
2、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;
3、此前的金奖获得者,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(不含第40次);获得其他奖项者,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。
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如何申报?
1、如果您在宝鸡市域内献血20次及以上的,请登录宝鸡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“宝鸡献血”点击“我的个人中心”或“电子献血证”进行核查,采供血机构统一申报(不需要本人提供材料)。如果查询结果不全,请咨询热线:宝鸡市中心血站0917-3563232(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
2、若市域内加外地市献血量达20次及以上的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外地市献血证原件到本人献血常住地进行申报。
3、曾经在扶风县中心血库、岐山县中心血库、凤翔县中心血库参与无偿献血者,且本市献血量达20次及以上的,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前往下列地点申报:宝鸡市中心血站一楼大厅服务窗口09173563232
先申请奉献奖,后领取“荣誉证(三免卡)”
近日,有不少献血者电话咨询有关于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以及“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(三免卡)”的申领问题,根据《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》修订版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,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才有资格办理“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(三免卡)”。
2018-2019年“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”的申报,从全国各地血站审核、上报到国家审批、发布,再落实到各个省市是需要一段时间的,只要大家经常关注“宝鸡市中心血站”官方微信“宝鸡献血”,你们会在第一时间知晓关于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申报情况。
关注“宝鸡市中心血站”官方微信,可查询“光荣卡(三免卡)”的领取方式以及使用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