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宝鸡市中心血站网站。献血预约热线:0917-3563026  献血政策咨询专线:0917-3563232  24小时服务专线:0917-3563500
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我们
宝鸡市中心血站公众号
   今天是
通知公告: 更多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血站新闻
2022-2023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拟申报确认工作开始!请尽快确认表彰申报地!
时间:2024-04-22 16:17  作者:宝鸡市中心血站   来源:网络   点击:


image.png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《关于统计报送2022—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急函〔2024〕84号)要求,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。





1
拟申报查询及确认 


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,便捷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,本次申报工作,在微信的“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”小程序中,新增推出了“表彰申报”和“表彰查询”两大功能。

image.png

image.png

通过“表彰申报”功能,献血者可以查询是否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。

如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,献血者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地所在的采供血机构(2022-2023表彰年度内,有捐献记录的采供血机构均可选择)和领取证书类型(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)。

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,将提示“您未获得2022-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”。

如对拟申报或获奖情况有疑义的,可以联系献血所在地采供血机构,或通过“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”中的“意见建议与反馈”功能,选择相应采供血机构,线上反馈。

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,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,长按可以下载分享(目前暂只提供2020-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、银、铜奖电子证书)。


02
申报相关事项告知 


1.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,献血者可通过微信/支付宝-“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”小程序中的“意见建议”功能,提交相关材料,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。

2.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,默认将由表彰年度(2022-2023年度)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。献血者也可以通过前述的“表彰申报”功能,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。

3.本次表彰工作中,部队献血相关数据将统一由总后卫生部进行提供,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,如需补充部队献血记录才能符合表彰申报标准的献血者,请等待后续通知。

4.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

根据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修订)》的规定:无偿献血奉献奖,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。

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:

(一)铜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,少于30次的献血者;

(二)银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,少于40次的献血者;

(三)金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

(四)终身荣誉奖,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,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。

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:

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;

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,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;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。


03
常见问题答疑  


1.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?

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,将获评终身荣誉奖,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。

终身荣誉奖获评后,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(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,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,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。)

2.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?

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,本次申报时,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(金奖>银奖>铜奖),才能进行申报。

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,在本次申报时,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*N(N为获得金奖次数),再进行申报。



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仔细核对,

如有异议请尽快反馈。

请大家转发并分享,

广而告之。

在此,

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

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!

咨询电话:0917-3562796

周一至周五(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)


宝鸡市拟申报公示名单请继续关注“宝鸡献血”微信公众号,我们会及时公布!!!






  • 主  办:宝鸡市中心血站
  • 联系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55号
  • 联系电话:0917-3563505(班内电话)
  •      0917-3563500(班外电话)
  • 电子邮件:bjxuezhan@163.com

无偿献血满意度调查